李雲河
  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中,雲南省檢察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要以落實紀檢監察監督責任為契機,嚴格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聚焦主業主責,強化執紀監督,發揮“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執法再執法”的職能作用,推進檢察機關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再上新臺階。
  強化參謀助手作用。紀檢監察部門要協助黨組建立健全規範黨組及其成員正確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加強自我約束和互相監督的措施和制度。堅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督促各級領導幹部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確保各級院、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與檢察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要發揮黨風廉政建設及自身反腐倡廉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加大與各部門的督促協調溝通力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積極開展調研,提出有針對性、可行性的意見建議,供黨組決策參考。
  強化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緊緊圍繞領導幹部的用人權、決策權、財經權和管理權,進一步明確權力的內容、邊界、行使方式與程序、與權力對等的責任等,強化監督制約,防止權力濫用。堅決落實“三談兩述”(廉政責任談話、任前廉政談話、信訪監督談話、述職述廉)、“三重一大”(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等制度,強化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職責,強化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和對擬提拔幹部的廉政考察。繼續加大對領導幹部用車、住房等廉潔自律及個人有關重大事項情況開展有效監督。進一步強化巡視工作,突出重點,改進方式方法,提高巡視工作針對性,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紀律和各項工作部署得到正確貫徹落實。堅持院領導掛鉤聯繫州、縣院的制度和上級院檢察長與下級院檢察長及班子成員談話制度等,切實加強對下級院的領導與指導監督。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早提醒、早打招呼,對較為突出的問題進行誡勉談話,提出整改要求。
  強化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堅持把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堅持自偵案件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等行之有效監督方式方法的基礎上,針對容易發生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的重點崗位、關鍵環節加強監督。緊緊圍繞立與不立、捕與不捕、訴與不訴和變更強制措施以及減假保等訴訟監督中容易滋生腐敗、容易出現違法違規辦案、容易發生辦案安全事故的重點執法崗位和關鍵執法環節加強監督。嚴格執行檢察人員執法辦案說情報告和通報制度、廉政監察員制度,嚴格規範檢察人員與律師、當事人、中介和特殊關係人的接觸交往行為,堅決防止利用檢察權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謀取私利,促進嚴格公正規範執法,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
  強化紀律作風建設。加強黨性修養,突出政治建設,始終把信念堅定作為政治靈魂,把執法為民作為最重要的職業良知,把敢於擔當作為黨性原則,把清正廉潔作為本職要求,努力踐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堅持不懈抓好廉潔從檢教育,積極推進檢察廉政文化創建活動,發揮好廉政文化的影響和教育效果,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持之以恆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國內公務接待等,大力提倡勤儉節約、艱苦奮鬥,堅決正風肅紀。切實加強對檢察人員執法作風狀況和遵守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解決特權思想、霸道作風、冷硬橫推、吃拿卡要和受利益驅動辦案、濫用強制措施等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強化經常性監督檢查。綜合運用巡視、執法監察、檢務督察、專項檢查等方式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反饋,跟蹤監督,限期整改。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註重查找違紀違法案件暴露出的體制機制漏洞,有針對性地開展堵漏建制工作。同時,強化責任追究,健全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辦法,加大追究問責力度,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強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建立健全制度規定,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規範案件線索管理,健全登記移交、交辦轉辦、跟蹤督辦、核實調查、反饋回覆、不實舉報澄清機制,確保依紀依規,客觀公正辦理案件。圍繞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探索建立防止利益衝突、廉政隱患摸排預警等制度,推進對執法辦案活動同步監督、上級院監督下級院執法活動工作機制,確保檢察權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不斷提高自身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
  (作者為雲南省紀委駐省檢察院紀檢組組長)  (原標題:聚焦監督主業 強化六項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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